常德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能
常德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着重要的科技管理工作,其主要职能如下:
负责全市科技的宏观管理和协调,执行科技法律、法规,制定科技发展规划,确定科技发展策略和优先领域。参与重大跨部门项目的论证和决策。
主导市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,包括项目论证、立项、管理与评估。协调省、市重大专项的衔接与配套,推动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。
组织执行市级科技计划,涵盖基础研究、科技支撑和重大科技工程,管理相关项目申报和实施,引导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。
聚焦农村和社会发展,引导农业和社会领域技术进步,促进以改善民生为核心的农村和社会建设。
协调产学研结合,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,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。
主导高新技术研发、转化和产业化,管理高新技术重大项目,指导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,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工作。
监管科技经费预算和使用,推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共建共享,优化科技资源配置。
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,审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,参与重大引进项目决策。
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包括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。
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,制定并实施科普规划。
承担科技奖励、保密、评估、信息、统计和期刊管理工作,审核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机构的组建和调整。
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指导,研究发展政策,支持技术创新,参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。
除此之外,该局还负责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科技相关事项。
扩展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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