亳州市农机局主要职能
亳州市农机局的主要职能涵盖了政策法规执行、地方规定制定、规划与计划实施、农机产品推广、农机安全监管、技术普及推广、行业信息建设、节能技术应用、外资项目申请、国外技术引进等多方面的工作。具体包括:
1. 贯彻执行国家农机化政策法规,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规定,规划全市农机化、设施农业和农用航空的发展方向与年度计划。
2. 组织实施农机产品适用性试验、推广鉴定,发放推广许可证,推广高效适用的农机产品。
3. 监督管理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,指导农机技术进步与交易市场建设,提高农机安全水平。
4. 研究与推广农机新技术、新机具,推动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,培训农机人才,提升农机技术水平。
5. 建设与管理农机行业信息网,发布行业统计信息,提供农机行业动态,增强信息透明度。
6. 推广农机节能技术,指导农业工程与机械化生产,推动可持续发展。
7. 申请与管理外资项目,引进国外先进农机技术,促进本地农机行业的现代化与国际化。
8.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,接受省农机局的业务指导,确保农机行业高效、有序地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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